在車輛歷史上,單車首先出現,之後是電單車。世界機車的發源地在歐洲德國、法國、英國、意大利等國,以及北美洲的美國。
第一款面向市場的電單車設計是1884年,英國的愛德華·巴特勒設計的三輪電單車Butler Petrol Cycle。這款電單車由四衝程引擎驅動,並由Merryweather消防車輛製造公司生產。後來由於巴特勒沒有足夠資金,該款電單車沒有得到成功。
不過,在這款電單車發明之前,還有多款使用蒸氣引擎的電單車、電動電單車及使用柴油引擎的二輪車。如將此三類車輛也算作電單車,則第一輛電單車應為1769年由法國人尼可拉斯·庫紐製造的,使用蒸氣引擎的電單車。
電單車主要由動力部分、傳動部分、行駛部分、操縱部分和電力設備組成。
動力部分主要由引擎、燃料供給及排氣裝置、潤滑裝置、冷卻裝置、點火裝置組成。
傳動部分由離合器、波箱、傳動鏈條等組成。
行駛部分由車架、前叉、避震器、輪胎組成。
操縱部分由轉向裝置、變速裝置、制動裝置組成。
電單車上的電力設備較多,例如點火裝置、行車信號燈具、照明燈具、喇叭、儀錶盤等。部分電單車的不同行車模式調節器、移動電台、二次循環裝備、ABS、防盜裝置等均屬於電力設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