測速儀是用來測量車輛的行駛速度的儀器。常用的測速儀有雷達測速儀和雷射測速儀兩種。其中,雷達測速儀的測速原理為都卜勒效應;雷射測速儀的測速原理為雷射測距。
雷達測速儀的主要原理是都卜勒效應,即當目標向雷達天線靠近時,反射信號頻率將高於發射機頻率;反之,當目標遠離天線而去時,反射信號頻率將低於發射機頻率。雷達測速儀發射電磁波,碰觸到物體的時候會反射回來。當觸碰到的物體有朝向或者背向的位移運動時,測速儀發射與反射回來的電磁波有個頻率差,通過這個頻率差從而求得物體運動的速度,實現速度測量的目的。
固定式測速儀主要是相關執行部門對車輛進行超速罰款用的,該類測速儀一般都是帶拍照功能的,通過將雷達與攝像機結合,雷達觸發攝像機對超速車輛進行抓拍以便做處罰證據之用。一般的固定式測速儀都是全天候自動測速系統,無需人員值守操作,可以自動測速、抓拍、上傳等功能,可以大大減少人力資源。
雷射測速儀採用的是雷射測距的原理。雷射測距(即電磁波,其速度為30萬公里/秒),是通過對被測物體發射雷射光束,並接收該雷射光束的反射波,記錄該時間差,來確定被測物體與測試點的距離。雷射測速儀對被測物體進行兩次有特定時間間隔的雷射測距,取得在該一時段內被測物體的移動距離,從而得到該被測物體的移動速度。
本澳超速偵測系統主要透過雷達偵測技術,對超速違規行為進行偵測,現時已於本澳各道路、跨海大橋及隧道安裝相關偵測設備。